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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为法

洪为法(著名作家)

洪为法,男,汉族,1899年出生于扬州,祖籍仪征。曾用名炳炎,字式良、石梁,解放后以字式良行世。幼年家贫,靠舅父资助入学。15岁就读于扬州第五师范学校,19岁开始发表作品,大多发在上海《亚洲日报》。“五四”运动发生后,洪为法力谋文学上的解放,提倡白话文,写新诗,做新立说,成了新文化运动的拥护者。洪为法与郭沫若、成仿吾、郁达夫、赵景深、李初梨、彭康、叶灵凤、周全年、方光焘、龚冰庐等皆为好友,创造社出版《洪水》半月刊时,他也是这个刊物的编辑之一。

个人资料

  • 中文名洪为法
  • 外文名洪炳炎
  • 别 名式良、石梁
  • 国 籍中国
  • 出生地扬州
  • 出生日期1899年
  • 逝世日期1970年
  • 毕业院校武昌高等师范中文系
  • 主要成就创造社重要成员
  • 代表作品《扬州续梦》,小说集有《长跪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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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为法详细介绍

  洪为法的个人简介

  洪为法(1899年-1970年),祖籍仪征,世居扬州。曾用名炳炎,字式良、石梁,解放后以字式良行世。幼年家贫,靠舅父资助入学。15岁就读于扬州第五师范学校,19岁开始发表作品,大多发在上海《亚洲日报》。“五四”运动发生后,洪为法力谋文学上的解放,提倡白话文,写新诗,做新立说,成了新文化运动的拥护者。当在二三十年代的中国文坛上,活跃着一位既写小说又写诗歌,还写散文的多才多艺的青年作家,他就是洪为法。 1921年考入武昌高等师范中文系。在校期间,开始与创造社发起人郭沫若通信结交,并成为扬州唯一的创造社成员。同期还经同学李俊民介绍加入国民党(左派)。武大毕业后曾赴上海与友人合办创造社刊物《洪水》。1927年1月,又应郭沫若之邀,赴汉口任教,曾任湖北《农民日报》副刊编辑。同年离鄂返江苏,先后在国民党江苏省党部、省政府、民政厅,国民党上海市党部、海员党部等部门任职。1942年初,因失业避居泰县乡村,并利用其特殊身份掩护共产党干部杜干全等人的革命活动。抗战胜利后,任江苏省政务厅秘书、省立镇江民众教育馆馆长、南京市教育局督学、镇江文化公司副总经理等职。

  洪为法兄弟8人,排行老三,二弟为溥,社会学家,早年毕业于清华大学,后去台湾,1991年病故;三弟为济,又名吴天,现代剧作家,1989年病逝于广州。为法生有一子四女,均生活在江苏、山东等地,其中四女洪美曾任《无锡日报》副刊主编。

  洪为法的代表作品

  洪为法的作品,小说集有《长跪》、《呆鹅》,诗歌集有《莲子集》,散文集有《为法小品集》等,可惜都已绝 版多年。现在,只有在郑伯奇所编的《中国新文学大系·小说三集》里还能见到他的作品。他在《洪水》上发表的小说《父子》写了一群芸芸众生的可怜相,至今为治现代小说史者所不忘。

  洪为法从青年时代起就才思敏捷,且以善作美文著称。19岁即“天戈”笔名发表小说,其后笔耕不辍,出版《这工头阿桂》、《他·她》等诗集,《绝句论》、《律诗论》、《古诗论》等诗选诗论集,《文人故事选》、《传记文选》、《论文人》等论文集,另有词作《双玉轩词剩》稿存世。他在上海《申报》副刊《春秋》上连载描写扬州风土人情的系列散文《扬州续梦》共28篇,一时争相传阅。

  50年代,出版《柳敬亭评传》、《郑板桥故事》,并与他人合作发表《扬州说书》、《评话艺人王少堂的艺术道路》等论文,《十八相送》入选《扬州清曲选》一书。

  洪为法的职业生涯

  洪为法一生大部时间从事文教工作。1919年省立五师毕业后即在该校附属小学任教。1925年任省立五师初中部国文教员兼级主任。1928年后,先后任省立南京女子中学、省立镇江中学、山东省立第二师范、省立上海中学、省立栖霞乡村师范、省立第一临时中学国文教员。1949年解放后,先在省立扬州中学、上海南洋模范中学任教,1952年调苏北师专任教。1955年任苏北师专语文科副主任兼古典文学研究组组长,后任扬州师院中文系讲师兼图书馆馆长。1955年-1956年,洪为法被选为政协扬州市第一届委员会常委、扬州市文联副主席,并加入中国民主同盟,出席省二届文代会,选为省文联委员,同时赴京参加全国高教文科古典文学教学大纲编写会议。1958年、1959年两次遭到错误批判处理,“文革”初期又遭受迫害致残,1970年11月16日病逝于扬州寓所。1986年,为其撤销历次错误结论,恢复政治名誉。

  创造社是当年文坛上最激进的文学团体,郭沫若是这个社的主要组织者。洪为法作为创造社成员,与郭沫若的关系极为密切。还在扬州教书时,他就经常与郭沫若鱼雁往来,这些珍贵的信件,不少都发表在创造社的刊物《创造周报》和《创造日》上面。1925年初,郁达夫在武昌师大聘请郭沫若去当文学系主任,但郭沫若因故谢绝了。当时许多人都劝沫若去就任,而洪为法的规劝给郭沫若的印象最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