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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宗海

唐宗海(著名中医学家)

唐宗海,男,出生于1862年,字容川,中医七大派“中西医汇通派”创始人之一。代表著作有《血证论》、《中西汇通医经精义》。生于清代同治元年,卒于光绪23年,享年五十六岁。他先攻儒学,为诸生时在四川已经颇有名气。光绪年间举进士,中年之后则转而研究医学,主张兼取众家之长,“好古而不迷信古人,博学而能取长舍短”。

个人资料

  • 中文名唐宗海
  • 别 名唐容川
  • 性 别
  • 出生地四川彭县
  • 出生日期1862年
  • 逝世日期1897年
  • 职 业中医学家
  • 代表作品《中西汇通医经精义》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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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宗海详细介绍

  唐宗海的人物生平

  唐宗海,四川省彭州市三邑镇人。16岁为秀才,23岁开始钻研医学,24岁著成《医柄》一书,后又著成《医学一见能》。同治12年,因父患血证多方求治无效后,开始潜心探索血证,经过11年时间写成《血证论》,集血证诊治之大成,创止、消、宁、补之要法,“实事实理,有凭有验”,可谓精辟独到,至今仍为临床医家诊治血证所遵循。此书一出,“名闻三蜀”、“声誉远播”。光绪11年,《血证论》成书后的第二年,唐宗海39岁时中举,其后游学江南,医术扬名于沪,每有疑证问者,辄应如响,人俱惊为神奇,光绪14年,中三甲进士,授礼部主事,奉旨赴京后医名大噪,誉满京华。后寓沪上,当西学东进时,他认识到西医、中医各有所长,力主汇通中西,厘正医道。便以中国古代医学理论为基础,吸取西医解剖学生理学知识,撰成《中西汇通医经精义》二卷,光绪18年(公元1892年)刊印出版,成为中国医学“中西汇通”先驱者,游学广东时,《本草问答》和《金匮要略浅注补正》二书相继问世。光绪20年(公元1894年),《伤寒论浅注补正》刊行。以上四书,加上《血证论》,辑成丛书《中西汇通医书五种》刊出,行销国内外,医名远播印支和南洋等地,光绪22年(公元1896年),清廷授其广西来宾知县职。翌年,扶母柩返川遇川东疫病流行,染病回家,不幸辞世,终年56岁。唐宗海作为一代名医和中国早期中西医结合的杰出代表,不仅医术精良,而且医学著述颇丰,除《医易通说》、《六经方正中西通解》、《痢症三字决》等书外,犹以《中西汇通医书五种》著称于世。其好友刘光第(“戊戌六君子”之一)称赞他“活人有奇术”,《清史稿》将他列名记述。

  唐宗海的医学论述

  唐宗海对于血的生理功能以及运行情况的论述,多从阴阳水火气血立论,从气血的相互关系进行说明。他认为,阴阳是万物之本,在人身之中。阴阳的具体所指,即是水火,即是气血。气生于血,血生于气,阳气与阴血之间相互滋生。水火气血的关系,—方面强调其相互对恃,同时亦强调其相互维系。故在治疗气血水火的病变时,唐氏主张治血调气,调和阴阳。气血水火之间的协调,尚依赖脾土以为枢纽。他认为,人身之气虽根于肾中,但需依赖脾胃水谷之精微下输于肾,而后才能化气而升清降浊。对于血证的病机,他认为常见的血证不外两大类,—类是血液溢于体外,如吐血、咳血、鼻衄、唾血等,一类为各种瘀血、蓄血等。血证的发生与脏腑有着密切的关系,又与人身气机运行、火热协迫、瘀血阻滞等有关。具体而言,影响血证出现的主要病机,除脏腑功能失常之外,还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。一者气机阻逆,血随气行,多见血证。二者火热炽盛,迫血妄行。三者瘀血阻络,血失常道。因此,唐氏对血证病机的探讨,重视脏腑,抓住气滞、血瘀、火热之间的关系。在脏腑病机中,除结合气滞、气逆、血瘀、火热之外,又重视气虚不摄的方面,使血证病机归纳得十分得当,为该病的正确治疗,奠定了基础。

  他认为,判断血证的轻重缓急,预后善恶至关重要。血证死生的关键,主要在于气的运行是否正常。一般而言,吐血而不发热者,易愈。吐血而不咳逆者,易愈。血证病人,大便不溏者犹有转机,可用滋阴之药,以养阴配阳。若大便溏泄,是脾气下陷,中流已无砥柱,则血因火而上越,气失守而下脱,上越下脱,其危重可知。此外,血证患者脉不数者易治,以其气尚平。若脉数者难治,以其气太疾。若脉象浮大革数而无根者,为虚阳无依。若脉象沉细涩数而不缓者,为真阴损失,皆为难治。若有一丝缓象,尚可挽回。若无缓象,或兼代数,则成不治死证。所有这些脉象,都是反映阴血受伤,而阳气无归,所以为难治。若阴血伤而阳气不浮越者,脉虽虚微迟弱,亦不难治。但用温补,无不回生。总之,阳虚、气虚者尚易治,惟阴虚气不得附者为难治。因为血伤而气不伤者,即以气之不伤,而知其血尚未尽损,故气犹有所归附,而其病亦易愈。

  唐宗海的血证治疗四法则

  唐氏通过多种血证的治疗,摸索出血证治疗的四大法则,即“止血”、“消瘀”、“宁血”、“补血”四者。凡遇突然出血,在治疗时,首先应当使用止血之法。否则,血液溢出不止,会导致血脱气耗,产生不良后果。血证患者血止之后,其必然要有离经之血而未排出体外,这些血液留于人体之中,则形成瘀血。这些瘀血的停聚,成为人体致病的重要因素。或壅而发热,或变而成痨,或形成结瘕,或使气血阻滞不通而刺痛,等等。还可以因瘀产生其他多种变证,甚至使新血不能正常运行,而再次出血。为了免除这些后患,唐氏主张于止血之后,应当消瘀,故将消瘀作为血证治疗的第二法。待血止瘀消之后,在数日或数十日之间,为防止血液再次潮动,须选用方药使血液得以安宁,故将宁血法作为血证治疗的第三法。血证患者,出血之后,其血必虚。血虚者其阴亦不足,阴者阳之守,阴虚则阳无所附,血虚则气无所依,亦可因之而亏。因此在血证后期,其血已止,亦未留瘀,而运用宁血法之后又无再次出血之顾虑,惟留下人体正气之虚衰,唐氏主张此时当用补血之法。